一
平时逛书店,见到关于鲁迅的书都会翻翻,如觉有点意思,就会买下。前些时候在书店见到一本名为《广州鲁迅》的书,作者朱崇科。书的封面右上角印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字样。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4 年 8月出版。书的版权页之后,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出版说明”。这个“说明”强调: “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的一类重要项目,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支持基础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它是经过严格评审,从接近完成的科研成果中遴选立项的。”这就意味着,这本《广州鲁迅》是经过严格评审的国家社科基金一类重要项目,这当然让我肃然起敬。但翻到“绪论”,读了两段,却疑虑顿生。“绪论”这样开头:
鲁迅( 1881 年 9 月 25 日—1936 年 10 月 19 日) 先生担任正教授的时间并不长,如果以聘书的有关事实为标准,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颁发给鲁迅的教授聘书( 1926 年 2 月 1 日,国文系) 开始到中山大学1927 年 6月 6 日同意鲁迅辞去教授职务为止,周树人教授时期也才断断续续维持了 1 年零 4 个月。这期间分别包括了北京女子大学时期,厦门时期和广州时期三个阶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4 年 8月版,第 1 页,以后抄录该书时只注明页码) 。
这全书开头的第一段,就读得我一头雾水。“先生”是对鲁迅的敬称,但既然加了敬称,“鲁迅先生”就是一个整体,怎么能从中间剖开,插入生卒年? 学术著作,本不应加这类敬称,但既然一开始加了这种敬称,就应该一直敬下去,怎么后面又不敬了? 在大学的职称序列中,并无“正教授”这种名目,只有讲师、副教授、教授这样的称谓。所谓“正教授”,是并非正规的口头说法,只是在刻意与“副教授”区别时才可能有这样的口头表达,而鲁迅并未当过“副教授”,特意强调其“正教授”身份有何必要? “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维持了 1 年零 4 个月”,这是一句话,但在一句话中却出现了两个人: 一个叫“鲁迅”的人接受了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聘书和辞去了中山大学的职务,而一个叫“周树人”的人将“教授时期”维持了“1 年零 4 个月”。“鲁迅”即“周树人”,这是常识,但这两种称谓难道是可以这样任意变换的吗? “周树人教授时期”,又是什么意思? 如果“教授”是名词,此语便不通; 如果“教授”是动词,就与“正教授”这种职称无关,同时也与实情不符。“分别包括了……三个阶段”,则不通至极。“分别”是分头、各自的意思,几个人各自做某件事,或某个人同时做几件事,才能“分别”,例如,“张三和李四分别去北京和上海”; “老赵今天分别与小孙和小钱谈了话”。北京时期、厦门时期、广州时期是同一个鲁迅先后当教授的时期,何须“分别”? 而在“分别”后面还加上“包括”,就更是荒谬。
朱崇科接着写道:
如果从大学教授教书育人的视角来看,这三个时段中,广州时期则更为专业,鲁迅同时还担任了教务主任、文学系主任、学校组织委员等职务,北京时期则是活动和事件远远多于教学实践,而厦门时期居中( 第 1页) 。
这段话在文法意义上的不通暂不说,只说它表达的观点。在朱崇科看来,一个大学教授,如果仅仅是一个“教授”,是“一介平民”,那在“教书育人”的意义上,就不能算很“专业”,必得同时还有一官半职,才是更“专业”的“教书育人”者。换句话说,大学里的那些有着教授职称的主任、院长、处长、校长,在“教书育人”的意义上,是比任何一个仅有教授职称而没有官衔的人,更为“专业”的。
这样的观点有点让我茫然,于是决定把这书买下,好好读一遍,看到底说些什么。通读全书,我为有这样的学术著作而纳闷不已。
读《广州鲁迅》,我最惊讶的是朱崇科的语文水平之差。许多常用词语,许多小学生都应该懂得的词语,朱崇科都用错了。用词不当,是文理不通的表现之一,但文理不通不仅仅只表现为用词不当,更表现为文法意义上的错乱,或者说表现为造句能力的欠缺。坦率地说,朱崇科没有起码的造句能力,句子要么残缺不全,要么骈枝赘疣。语无伦次、文法意义上的错乱,不是偶尔一见的现象,而是一种常态,全书就是由文理不通、语无伦次的文字连缀而成。当然,这样说并不准确。书中有大量的引文。更准确的说法是,全书是用文理不通、语无伦次的话,连缀起一段又一段引文。要在朱崇科自己的话中,找出一句文从字顺的话,是很难很难的。
朱崇科也不懂基本的学术规范,甚至标点符号的用法、注释的做法,都经常出错。学术著作,当然可以引用他人的论述,但引用也有一个限度,尤其直接引用,不能过多。但朱崇科的《广州鲁迅》,一方面是大量地间接引用他人观点,也就是用自己的话转述他人的看法,另一方面就是用引号的方式直接引用他人论述。间接引用姑且不论,光是直接引用,就多得令人不可思议。如果统计一下《广州鲁迅》中的直接引语,即使不占全书篇幅的三分之二,也肯定在半数以上,而这是对学术规范的严重违反。实际上,朱崇科这本《广州鲁迅》,更合适的书名应该是《关于“广州鲁迅”的言论汇编》。
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本《广州鲁迅》是七拼八凑而成。书中的每一章,都没有内在的逻辑,全书更不成系统。大量引用( 直接和间接) 他人观点,是朱崇科基本的拼凑方式。作为国家社科基金设立的一类重要项目,朱崇科的这本《广州鲁迅》有三十多万字。但鲁迅在广州毕竟只有数月时间,即便把他人关于“广州鲁迅”的言论都拼凑在一起,也很有限。为了凑篇幅,朱崇科便不断地重复引用。一般说来,他人的同一段话,在同一本书中,不应以加引号的方式直接引用两次以上,但此种直接引语的重复,在这本《广州鲁迅》中并不鲜见。而朱崇科更常用的重复方式,是反反复复地转述他人的同一观点,尽管这些观点早已成为关于鲁迅的常识。翻读这本《广州鲁迅》,你会发现朱崇科总在颠三倒四地说着同一件事,总在绕来绕去地表达着同一种观点,总在原地踏步地强调着一些常识。如果说,重复引用他人的同一段原话是不讲规矩的行为,那自己的同一番话,在书中重复出现就更是对规范的严重违反了。如果说,重复引用他人原话的现象,在其他人的著作中还能偶尔一见,那自己的同一番原话在书中反复出现,则是极难见到的现象。而在朱崇科这本《广州鲁迅》中,自己的同一番话反复出现的现象,屡屡出现。如果说,同一个看法,重复出现是很难避免的,那文字表达总会不同,而朱崇科重复的是同一种文字表达。长达几百字的同一种文字表达在《广州鲁迅》中的重复,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常见现象,有多处文字甚至出现三次以上,这实在堪称奇观。
这本《广州鲁迅》中,常识性错误之多、之奇,也是十分罕见的。一本研究鲁迅的学术专著,连鲁迅生平中的许多常识都搞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这本书虽名曰《广州鲁迅》,但朱崇科用了很多篇幅谈厦门时期的鲁迅,这也无非是为了凑篇幅。翻读到《广州鲁迅》中的“厦门鲁迅”时,我的目光放慢了。朱崇科多次提及和引用房向东的《孤岛过客: 鲁迅在厦门的 135 天》一书。房向东出版过多种关于鲁迅的著作。这本《孤岛过客: 鲁迅在厦门的 135 天》,2009年1 月由湖北长江出版集团崇文书局出版。房向东对鲁迅生活中的某些细节的解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朱崇科在借助房著时,多处做了注释,但是,在仿效房向东解读鲁迅生活中的某些细节时,没有以任何方式提及房向东,让人认为这些解读完全是自己的创见。这也是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
不是说朱崇科完全没有自己的看法。在引用、转述、借助他人观点之后,朱崇科也会有所发挥。然而,朱崇科的“借题发挥”,往往令人啼笑皆非,往往令人感到朱崇科对鲁迅其实没有基本的感觉。
下面,举些例子,谈谈这本书的谬误。
二
前面说过,朱崇科的这本《广州鲁迅》,以加引号的方式直接引用他人的话,保守地估计,篇幅也占全书半数以上。翻开书页,触目皆是引号,像一群蝌蚪静静地停在水洼里。以加引号的方式直接引用他人的话,在前面的某人“说道”、某人“论道”等提示语后面,应该用冒号,这是小学语文课上的内容。但这本《广州鲁迅》,所有的某人“说道”、某人“论道”等提示语与直接引语之间,都是逗号,冒号这样一种标点符号,对于朱崇科仿佛根本不存在,这也是很让人纳闷的事情。
标点符号的问题太小,不说也罢。现在举一些常用词语错用的例子。
1、“反思”
“反思”本是一个西方哲学的概念,现在则成了汉语中的日常用语,朱崇科喜欢用“反思”,也是在日常用语的意义上使用这一词语的。所谓“反思”,指思考过去的事情,对过去的事情重新认识。所“反思”的事,必须是反思者亲自做过的事。一个人只能“反思”自己的过去而不能替他人“反思”,更不能替古人、前人“反思”。但朱崇科并不懂得这一点。先举一例:
多数研究不能更立体而多元地反思鲁迅文本的丰富世界( 第 23 页) 。
这句话把“鲁迅文本的丰富世界”作为研究者“反思”的对象,但任何一个研究者都只能“反思”自己过去的研究,而没有资格替鲁迅“反思”。这句话的不通之处也并非只有“反思”的错用。“立体而多元”的“反思”是怎样的“反思”,不可想象。“反思”有着从过去的事情中吸取教训之意,而“文本的丰富世界”如何成为“反思”的对象? 即使把主语换成“鲁迅”,这句话仍然不通。再举两例。
宋云彬写道,“我知道鲁迅先生没有和他的故乡失掉了关系……”仔细反思这句话,也可发现其要求中的不实之处,实际上,鲁迅是真正活在广州的( 第 168页) 。
在这里,朱崇科是替宋云彬“反思”。这番话的不通也不仅在于“反思”的错用。
“要求中的不实之处”,也是不通的说法。“要求”有合理与否之分,没有实与不实之别。
反思廖、鲁关系,我们不难发现,在粉丝———偶像的互动关系中,鲁迅对待粉丝们是相当仗义的( 208页) 。
“廖”指廖立峨。在这里,朱崇科是要替鲁迅和廖立峨“反思”二人的关系。这句话的不通,同样不只有“反思”的错用。这是一本研究鲁迅的专著,在谈到鲁迅与任何人的关系时,都应该把鲁迅放在前面,所以“廖、鲁关系”的说法非常违反常识。“fans”译为“粉丝”后,就成了不很“正经”的词,作为学术表达的用语,十分不当。在“廖、鲁关系”中,只有“廖”这一个“粉丝”,说鲁迅对粉丝“们”相当仗义,让人莫名其妙。
2、“矗立”
身为知名作家的鲁迅在抵达矗立在“革命策源地”广州的中山大学时……( 第 49 页)
“矗立”指笔直而高耸地立着,只能用来描述单个的高耸笔挺之物,一所大学,如何“矗立”?
3、“咸与”
他看到了革命后相当多的投机分子热心咸与革命……(第 59 页)
“咸与革命”当然是对“咸与维新”的翻造,但朱崇科显然不懂“咸与”的意思。“咸”即全、都之意,“相当多”的人“热心咸与革命”,十分不通。
4、“代文”与“代笔”
景宋代文: 静观与准备……( 第 79 页)
为此,许广平按照鲁迅的意思撰写了《鲁迅先生往那些地方躲》……耐人寻味的是,鲁迅托许广平代笔其实既呈现出鲁迅自身的日理万机……( 第 79 页)
所谓“代文”“代笔”是指许广平写文章替鲁迅回答宋云彬的疑问。但“代文”一词系朱崇科臆造( 现在有“代文”一词,是一种治疗高血压的胶囊) 。至于“代笔”,是指替别人作文绘画写信而以别人的名义发表、公布、寄出。许广平发表《鲁迅先生往那些地方躲》,署名“景宋”,并没有署名“鲁迅”,怎么成了“代笔”?
5、“淘气”
类似的通信一方面可以反映出鲁迅和许广平的甜蜜爱情中鲁迅的偶尔淘气……( 第 114 -115 页)
“淘气”指孩子的顽皮捣蛋,鲁迅与许广平虽是恋人关系,但鲁迅毕竟年长许多,怎能说鲁迅在许广平面前“淘气”?
6、“巨人”与“交集”
我们当然不能过分夸大林文庆与鲁迅二人之间的冲突或纠葛……从文化史上说,二人都是巨人,然而从缘分看的话,二人的交集太少……( 第 116 页)
林文庆是当时的厦门大学校长。在何种意义上,林文庆是可以与鲁迅相提并论的“巨人”? 鲁迅在厦门大学 135 天,经常与林文庆碰面,朱崇科也写了二人怎样在一起开会、吃饭、争吵,说二人“交集太少”,又是什么意思? 同前面的“廖、鲁关系”一样,在叙说鲁林关系时,把林文庆放在前面也是不妥的。
7、“迷乱”与“离乱”
技术压抑与人际迷乱……( 第 147 页)
人际离乱。同时,在厦大也还有不让人愉快的人际关系……( 第 148 页)
朱崇科把厦门大学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说成“人际迷乱”“人际离乱”,实在让人目瞪口呆。“迷乱”是迷惑错乱之意,用来形容人际关系,颇为不当。至于“离乱”,就是“乱离”之意,指在战乱中流离失所,与人际关系的矛盾冲突风马牛不相及。
8、“刮目”
鲁迅……坦白地说,每周的工作量换到今日也是令人刮目……( 第 150 页)
朱崇科的意思是说,鲁迅在中山大学的工作量很大,放在今天也让人惊讶。但“刮目”是彻底改变眼光、彻底改变看法的意思,不是惊讶的意思。“刮目相看”与“目瞪口呆”是两种不同的意思。
9、“驾临”
以知名作家身份驾临的鲁迅完全可以靠稿费和版税体面地生存……( 第 183 页)
这说的是鲁迅到上海的事。但“驾临”是向对方说话时的敬辞,如果朱崇科是上海市市长,这样说还勉强可以,否则便很滑稽。
常用词语错用的例子就举这些。朱崇科这本书中,还有大量的非书面、非学术用语。口头表达、一般的书面表达和学术表达,在用词上是有区别的。有些词语,可以出现在口头表达中,但却不宜于出现在书面表达中; 有些词语,可以出现在传记一类文学性很强的著作中,却不能出现在纯学术性的著作中。这道理,朱崇科也是不懂的。下面举些例子,为节省篇幅,不做或少做分析评说。
1、“不爽”
中山大学( 傅斯年等) 要聘请顾颉刚前来担任教授,鲁迅对此显然不爽……( 第 27 页)
对物质的强调和对奴性的缺乏反省让鲁迅非常不爽(第 74 页) 。
鲁迅……对于中大给他的官职安排,同样也有出乎其意料之处,不爽也潜存心中( 第 121 页) 。
面对曾经帮助、提携过的青年来自内部的反戈一击,鲁迅自然相当不爽……( 第 165 页) 。
2、“感冒”
鲁迅可能是 20 世纪以来中国文学史上寥寥无几可用“风格”进行概括的人,虽然鲁迅对“stylist”这个词并不感冒( 第36 页) 。
这里评说几句。“感冒”或者“不感冒”,在口语中有“不满”之意,但这是纯粹的口语表达,在一般的现代汉语词典的“感冒”词目下,根本没有这一义项,用在作为国家重大项目的学术著作中,其不妥毋庸多说。另一个问题是,鲁迅什么时候对“stylist”( 文体家) 这个称号表示过不满?
3、“四两拨千斤”
鲁迅……即使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攻击,他依然可以沉着应战,以四两拨千斤之法拆解对抗( 第 47 页) 。
4、“假冒伪劣”
《在上海的鲁迅启事》却是对假冒伪劣鲁迅的幽默驳斥( 第 47 页) 。
这也评说几句。有人在杭州冒充鲁迅,鲁迅作文揭露。把杭州的那个“鲁迅”说成是“假冒伪劣”,不仅仅是非学术性表达的问题,也有语义上的错误。“假冒伪劣”有两种意思。“假冒伪”指的是赝品,而“劣”,则东西是真的,只不过劣质而已。杭州的那个“鲁迅”,是“假冒伪”的,但不能说是“劣”的。
5、“幽默一把”
而在广州稍久后,鲁迅也会就地取材,借广州来幽默一把( 第 55 页) 。
6、“赚钱”
( 鲁迅、许广平) 二人分赴厦门、广州,原本是为了赚钱后更好的共同生活的……( 第 65 页) 。
这也评说几句。“赚钱”一般指投入成本获取利润,虽然工薪阶层挣工资也可称为“赚钱”,但毕竟太俗、太口语化。“更好的共同生活”的“的”,应该是“地”。对于“的、得、地”的用法,朱崇科也是弄不清的。
7、“柔软的身段”
……同样在这封信中,鲁迅表现出很柔软的身段……其中的祈求姿态呈现出鲁迅对许广平的高度重视和部分依赖( 第 68 页) 。
鲁迅拟离开厦门到广州与许广平相聚,而许广平却有赴汕头就职的打算。鲁迅来信,很委婉地希望许广平不要去汕头,仍留广州与自己会合,而这就是“表现出很柔软的身段”? 至于“部分依赖”,是怎样的“依赖”?
8、“熟络”
甚至是包括和鲁迅相对熟络的时有恒( 1906—1982) ,也是从思想革命的角度看待鲁迅 …… ( 第 78页)
9、“粉丝”
而 1939 年,郁达夫远下南洋,和当地的鲁迅的粉丝们发生论战……( 第 87 页)
也有一些学生作为鲁迅先生的粉丝( fans) ,不断追随他迁徙来到中山大学……( 第 128 页)
鲁迅先生的诸多粉丝从北大、青岛大学、金陵大学、南洋大学等转学厦门……( 第 146 页)
尽管广州给了鲁迅很多美好的体验,如美食、爱人、高额收入、粉丝们的热切等等……( 第 182 页)
这里评说几句。“fans”音译成“粉丝”后,就基本上是娱乐界的用语。用一种大众化的食品“粉丝”译“fans”,本就有浓重的戏谑意味。但朱崇科十分钟爱这个“粉丝”,总是把鲁迅的追随者、崇拜者称为“粉丝”。第 182 页的那一例,说广州给了鲁迅“爱人”,也是荒谬的。鲁迅与许广平在北京已经定情,怎么是广州给了鲁迅“爱人”?
10、“吃货”
而据尸一回忆,在他某日中午请大家上馆子吃茶点时,观察到“广州的点心是精美的,鲁迅样样都试试。”用如今时兴的话语说,俨然一“吃货”( 第 90 页) 。
这禁不住要感叹: 一部作为国家重大项目的学术专著,竟然称鲁迅为“吃货”,让人说什么才好?
11、“性价比”
可以理解的是,为厦大发展鞠躬尽瘁的林文庆通过重金礼聘名教授前来“布道”,自然也希望人尽其用、性价比高( 第 109 页) 。
12、“一箩筐”
看看今天的教授上课堂现状,可谓问题一箩筐。教育部虽然在上面三令五申,但下有对策——身临一线上课的往往是青年教师,备受摧残却未得到应有的尊重( 第 134 页)。
13、“咂舌”
身为正教授的鲁迅的收入更是令人咂舌( 第 181页) 。
14、“话事权”
宏观冲突: 命运与话事权旁落。林鲁的经济( 人格) 冲突首先体现在一些较大的层面,比如国学研究院的建设等( 第 112 页) 。
经济资本与话事权的角力……( 113)
林文庆自然对经济资本带来的话事权是认同的( 第 113 页) 。
“话事权”是纯粹的粤地方言,在一部学术著作中,怎么可以频频将方言作为论述语言? 第 112 页的“命运与话事权旁落”,还有语义问题。说权力旁落是可以的,但“命运”如何“旁落”?
15、“吃饭”
……中间隔着的是厦门和广州鲁迅。在这两个时空中,鲁迅吃饭的工具和身份有了转换,这两所大学聘请他的核心原因之一是因为他是全国闻名的优秀作家,但作为大学里的正教授,其以往并不太看重的学者身份却上升为第一位,成为他吃饭的利器( 第 211 页) 。
“吃饭”这一口头语就这样被用在学术论述中,让人说什么才好? 其实,说“学者身份”是鲁迅“吃饭的工具”“吃饭的利器”,不仅仅是“吃饭”用得不妥。大学的教职,是鲁迅谋生的方式,而不是“工具”“利器”。将口头词语、娱乐词汇、方言等用于学术著作的例子,就举这些。
三
上面说的用词错误、不当,还没有包括成语的使用。在朱崇科这本学术专著中,常用成语和惯用语用错的情形,也十分严重。下面举些例子。
1、“概莫能外”
或许是相恋并思念中的恋人们喜欢分享更多大大小小的私事、公事,以便加深感情、消磨时光,或许鲁迅、许广平概莫能外( 第 72 页) 。
“概莫能外”的“概”,是一概、所有、全都的意思,不能在前面加上某一两个人( 物) 作为限定语。可以说鲁迅、许广平也不能例外,但不能说某二人“概莫能外”。另外,“相恋并思念”也是不通的,不“思念”还算什么“相恋”? 而说相恋的人谈恋爱是为了“消磨时光”,也让人哭笑不得。
2、“炙手可热”
鲁迅……对学术的精深研究结晶《中国小说史略》一纸风行,等等,都让他成为当时炙手可热的人物,而且尤其是强调其“革命性”( 第 77 页) 。
“炙手可热”指权势很大、气焰熏天。鲁迅虽然声名大振,但与权势有何关系? 再说,这是一个贬义词,是用来骂坏人的,怎么用于鲁迅?
3、“青黄不接”
上述批判虽然刺耳,但到今天似乎仍有其有效性,比如,广州的新闻媒体很发达,但出版业、精英文化和文艺创制却始终青黄不接……( 第 91 页) 。
“青黄不接”是去年的粮食已经吃完,今年的粮食还未成熟之意,一旦今年的粮食“黄”了,就“接”上了,所以“青黄不接”是有时限的,前面怎能加“始终”? “始终青黄不接”,那就根本没有“青”。
4、“百废待兴”
厦门大学可谓在起步中百废待兴……( 第109 页)
“百废待兴”中的“废”,是废弃、废置之意。“百废待兴”,就是许多被废弃、遭废置的事情都有待重新恢复、兴办。如果是刚刚“起步”,又何“废”之有?
5、“居无定所”
( 鲁迅) 而住的方面,往往要搬来搬去,居无定所……( 第 114 页)
“居无定所”也许不能算成语,只能说是惯用语。其意思,是说生活漂泊不定,连固定的住处都没有,根本没有自己的“家”。鲁迅在厦门时期虽然搬过几次家,但毕竟有“家”,怎么能说是“居无定所”?
6、“屈指可数”
鲁迅真正担任学院专任教授的时间可谓屈指可数,合起来不到一年( 第 136 页) 。
“屈指可数”指数量少,扳着指头就能数清。这被数的东西,必须是一个个地存在的,不能太多,但也不能少到只有一个,只有一个,就根本无须“屈指”。我们不能说时间“屈指可数”,正如不能说江水“屈指可数”。如果把时间量化为年、月、日,那是可屈指而数的。如说鲁迅担任教授的年数屈指可数,固然可以,但既然“合起来不到一年”,又屈什么指呢?
7、“家大业大”
应当说,八道湾住处是一个房间多、院落大的好居处,鲁迅在其身上投射了“齐家”的儒家思想理路……但同样,大家人口兴隆和睦、家大业大风光无限的背后其实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撑……( 第 139 页) 。
“家大业大”的“业”,是“产业”的意思。周氏兄弟同住八道湾时,经营了什么产业? 他们在乡下有很多田地、在城里有许多店铺、工厂吗? 朱崇科这番话,是在转述别的鲁迅研究者的观点,但在转述中走了样,歪曲了他人的观点。这种情形,在朱崇科这本书中,比比皆是。可以说,朱崇科读不懂鲁迅,也读不懂对鲁迅的研究。
8、“极尽……之能事”
很显然,鲁迅对那种借小错搪塞和洗刷大错的帮闲行径极尽嬉笑怒骂之能事……( 第 144 页)
“极尽……之能事”是贬义语,指不择手段地做坏事,指把坏事做到极致。如果是一本骂鲁迅的书,这样说当然可以,但朱崇科分明是一个鲁迅的称颂者,这样说就滑稽了。
9、“始乱终弃”
三 广州: 始乱与终弃( 第 150 页)
这是第三章第三节的标题,看得我目瞪口呆。“始乱终弃”这个成语,典出唐代元稹《莺莺传》中“始乱之,终弃之”。这里的“始”,指开始; “乱”,指淫乱; “终”,指最终; “弃”,指抛弃。合起来的意思,就是对女性以淫乱开始,以抛弃告终。专指男性对女性不负责任的、下作的玩弄。鲁迅到了广州,不久又离去,这被朱崇科称作“始乱终弃”,让人说什么才好?
10、“女为悦己者容”
鲁迅在 6—8 月的沐浴、理发等操作次数频繁……“女为悦己者容”,这些对身体的清洁倒同样可视为这是鲁迅对和爱人许广平朝夕相处身体的重视,也是对许广平的尊敬( 第 172 页) 。
读《广州鲁迅》,我常常目瞪口呆,这一次也是。“女为悦己者容”是《战国策》的话,前一句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是说女人为那喜爱自己的人梳妆打扮。鲁迅的洗澡理发,是为了表示对许广平的尊敬,并且,鲁迅摇身一变,成了女人,这让人说什么才好?
11、“赶尽杀绝”
“四·一五”事件后,鲁迅估计国民党当局对他不至于赶尽杀绝,所以,他可以放心呆在广州……( 第179 页)
“赶尽”即驱除干净; “杀绝”,即彻底消灭。只有针对一个群体,才有“赶尽杀绝”的问题。鲁迅是一个人,国民党如何对其“赶尽杀绝”?
12、“红颜知己”与“不可多得”
广州时期,许广平已经成为鲁迅不可多得的得力助手和红颜知己……( 第 192 页) 。
“红颜知己”,不是妻子,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情人,是那种精神上能够共鸣的女性友人。红颜知己,与自己除了思想上、灵魂上的联系外,没有实际的牵扯,一成为红颜知己,就意味着不可能成为妻子或情人。广州时期,鲁迅与许广平已形同夫妻,用“红颜知己”来指称许广平,十分荒谬。“不可多得”指很稀少,难以多得,但也并非绝对不可再得。而许广平对于鲁迅,是唯一,是不可再得。再说,如果这样的“红颜知己”能够“多得”,鲁迅难道就会“多得”吗?
13、“鞍前马后”
不难看出,鲁迅真的是为廖立峨的到来鞍前马后,而且还把他从旅馆接到自己家里居住……( 第 200 页)
主人骑在马上,奴仆奔忙于马之前后为主人服务,这叫“鞍前马后”。廖立峨是鲁迅的后辈、学生,且自认为是鲁迅的“义子”。鲁迅为廖立峨操劳,怎么能说是“鞍前马后”?
常用词语用错,在朱崇科书中是很多见的。而语无伦次,更是普遍现象。要在朱崇科书中找到一句清通的话,并不容易,而要找到一段清通的话,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说,真没有夸张。下面举一个整段话语无伦次的例子:
上述论断,其实可以反证出二人读书不够认真或者为了替传主辩护而不够细致,实际上,根据鲁迅日记、《两地书》的后续通信这两种直接材料,我们可以发现,鲁迅的薪水在中大聘任他的过程中其实不断在提升,因为后来中大对他日益重视,而薪水自然水涨船高,所以俟后他还兼任系主任、教务主任等领导职务;而转换到实际生活中,中大开始给鲁迅的薪水是月薪500 银元,而且是从 1927 年 1 月一直到 5 月( 4 月中旬鲁迅就宣布辞职,6 月 6日中大在挽留数次未果后批准) ( 第 115 页) 。
这是一个独立的自然段,即使是一个对鲁迅完全无知的人,也能看出这番话的荒谬。在这段话前面,朱崇科谈到了严春宝和陈占彪二人为其时的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做的辩护。朱崇科指出,严春宝是在一本叫做《一生真伪有谁知:大学校长林文庆》的书中为林文庆“辩护”的,而陈占彪是在一篇叫做《学术与批评之间的徘徊与选择———论鲁迅的身份困惑与角色体认》的“论文”中为林文庆“辩护”的。上面抄录的朱崇科这段话,一开头说这“二人……替传主辩护”,就是指此事。严春宝的著作,勉强可算传记,说严替“传主”辩护,还勉强可以。但陈的文章是“论文”,怎么也是“替传主辩护”? “为了替传主辩护”而读书“不够细致”,这是什么逻辑? 为了替某人辩护而把有关的书读得分外细致,这是讲得通的。为了替某人辩护而故意不细致地读有关的书,这如何说得通? “《两地书》的后续通信”,不大好懂。我想了想,大概是指鲁迅、许广平定居上海后二人间的“北平———上海”通信。但这说法有两个问题。“《两地书》”作为一种书问世于 1933 年 4 月。朱崇科引用鲁迅、许
广平通信而做注释时,可以在注释中出现作为一本书的“《两地书》”。但行文中谈到鲁迅、许广平通信时,则不可直接用“《两地书》”来指称二人通信,因为在广州时期,并没有“《两地书》”这本书。但朱崇科却屡屡在行文中用“《两地书》”来指称鲁迅、许广平这时期的通信,颇不妥当。此类多少有些微妙的错误,在朱崇科书中数不胜数。另一个问题是,“《两地书》的后续通信”,字面意思应是《两地书》以后的通信,但这是猜测而已,是否是这意思,不得而知。“我们可以发现,鲁迅的薪水在中大聘任他的过程中其实不断提升……所以俟后他还兼任系主任、教务主任等领导职务”,这几句话,如果是对鲁迅生平不了解的人读了,会以为鲁迅在中山大学工作了很长时间,一开始“薪水”比较低,但任职后“不断提升”。总要提升了许多次,才能算“不断”。“薪水”之所以“不断提升”,是因为中大对鲁迅“日益重视”。总要鲁迅在中大工作了许多日子,才能用“日益”。“而薪水自然水涨船高”,把“水涨船高”这个成语用得很离奇。“水涨船高”的本意,是随着水位的上升,船身也上升,上涨的水托起了船。朱崇科把鲁迅的薪水比作船,那么,水是什么? “所以俟后他还兼任了系主任、教务主任等领导职务”,这是说,因为中大对鲁迅“日益重视”并且“薪水自然水涨船高”之“后”,鲁迅才兼任了几个“领导职务”,这在逻辑上和时间上都是错误的。中大让鲁迅兼任系主任和教务主任,便是对鲁迅“重视”的表现,中大对鲁迅的“重视”与鲁迅兼任几个行政职务,是一回事,而朱崇科却把中大的“重视”说成鲁迅兼任行政职务的原因,这是逻辑上的错误。按朱崇科的说法,是在“薪水”提升了之后,鲁迅才兼任了几个行政职务,但鲁迅于 1927 年 1 月 19 日住进中山大学,2 月 10 日即就任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莫非从 1月 19 日到 2 月 10 日这 20 天内,“薪水”已至少提升了一回? 朱崇科用“领导职务”来指称鲁迅在中山大学的行政兼职,颇有“穿越”意味,也可谓恶俗不堪。那个时候的系主任、教务主任,与今日大学里的“领导”,并非同一回事。“而转换到实际生活中”,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前面说的都不是“实际生活”? 这也罢了,关键是以后的几句话,等于是对前面一番话的否定。前面说中大对鲁迅“日益重视”,鲁迅任职过程中“薪水”是“不断在提升”,后面则说鲁迅总共在中大工作了三个月( 从 1 月中旬到 4 月中旬) ,而鲁迅的“薪水”,是“从 1927 年 1 月到 5 月”一直是“月薪 500银元”,中间一次也不曾“提升”过,更谈不上“不断在提升”了。说这是语无伦次,不算过分吧? 用“未果”来指称中大挽留鲁迅的未成功,也是用词不当。“未果”是没有结果的意思。如果鲁迅没有表态,那才叫“未果”。鲁迅明确表态了,那就有了“失败”的结果。
再举一例。限于我自己这篇文章的篇幅,我不能举那种很长的段落,举一个只有几行字的自然段:
毋庸讳言,鲁迅对照相是颇为留念的,早在东京时期(1903 年) ,他就将“断发照”寄回家,以示决绝,同时也是对亲人思念和彼此挂牵的慰藉( 第 187 页) 。
在《广州鲁迅》中,朱崇科强调鲁迅喜欢照相,并且认为这是“对现代性的拥抱”。这里的荒谬姑且不论,只说这几句话文法上的不通。这几句话也是一个独立的自然段,开头的“毋庸讳言”,就用得莫名其妙。“讳”是顾忌的意思,“讳言”就是不便说、不敢说。“讳言”的东西,是那种不光彩的事。鲁迅如果真的喜欢照相,又有什么不光彩的,何况还是“对现代性的拥抱”呢,有什么“讳言”不“讳言”的?“对照相颇为留念”,又是什么意思? 朱崇科经常用错常用词,这里的“留念”肯定也不是笔误。“他将‘断发照’寄回家,以示决绝”,这句话只能理解为鲁迅寄“断发照”回家,以示与家中“决绝”,但这当然是荒谬的。鲁迅在日本剪掉辫子,表示的是对满清政府的“决绝”,而不是表示与家中的“决绝”。“同时也是对亲人思念和彼此挂牵的慰藉”,也是夹缠不清的说法。说鲁迅寄照片回家是对家中亲人的慰藉,固然可以,但“彼此挂牵”包括鲁迅对家中亲人的“挂牵”,鲁迅给家中寄照片,如何能够“慰藉”自己对亲人的“挂牵”?
由于朱崇科不具备基本的造句能力,使得句子要么缺臂少腿,要么画蛇添足,而这样就会使得要表达的意思夹缠不清。夹缠不清是朱崇科著述的基本样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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