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与重要意义
近年来,越多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问题,但是关于其确切内涵,学界目前并无统一的理论界定。代表性观点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要涵摄了空间融合、组织协同、社区导向、技术嵌入等基本要义。”这一观点指明了治理现代化涉及的主要领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以下简称“四化”)的要求,则提供了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点位。“四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意蕴。社会化强调的是,在坚持党和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的前提下,整合各种资源,动员各方力量,特别是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而突出社会治理的社会化发展方向。法治化彰显的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底色,不仅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智能化突出的是,在社会治理面临网络化数字化时代的诸多新挑战时,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专业化则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应该体现专业水准,同时应该有专业人才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并着力推进治理创新,同时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处于改革发展关键时期,我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并且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与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更是成为评价市域社会治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其次,有助于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即意味着引入新的治理理念、新的治理主体和新的治理工具。从管制到治理,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的观念转变,引入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则是社会更加成熟的表征,也是民间自治能力提升的体现,而新的治理工具的运用则是科技发展进步的必然,这些因素都将带来社会治理效率的显著提高。最后,有助于更好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反映的是特定时空之下的法律运行情况,以及社会治理方式。市域范围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省级行政框架内,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法治建设和发展情况总体上可以反映出整个社会的法治发展水平。“法治化”在市域范围内,其本质要求就是依法治市,进而避免出现人治及人治之下的腐败与秩序失范,在这个意义上讲,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社会建设一脉相承。申言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符合法治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则有助于更快更好地建设法治社会。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
市域社会治理的直接目标是化解市域社会矛盾和解决市域社会问题,终极目标则是促进市域社会的和谐与良性发展。自*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与“四化”要求之间尚有一定的差距。
(一)治理体系存在不足
第一,依然存在政府缺位与越位的现象。梳理市域社会治理现状,不难发现治理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很多都与政府本身定位不清晰有关。从结果上看,无论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都严重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影响了市域社会治理效果。第二,市场主体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由于灰色或者不法利益驱动,部分市场业主游走在法律的边缘,甚至铤而走险突破法律底线,进而形成社会风险点,威胁社会秩序。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足对市域社会治理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重点关注。第三,社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社会组织的良性运作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实际,从市域社会治理需要看,无论是社会组织数量,还是实际扮演的角色都有欠缺。一方面,数量不足降低了社会组织的存在感;另一方面,部分社会组织成立时间较短,囿于人员数量有限和工作经验不足等因素,导致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较小。
(二)治理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的治理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第一,部分干部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治理工作只是阶段性任务,属于“运动式”工作,因而不能做到全力以赴。第二,少数干部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市域社会治理定位市域空间,处置的矛盾常常敏感复杂,需要较强的综合工作能力,既要精准理解相关法律,又要熟悉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同时还要掌
握必要的工作技巧。严格来说,少数干部距离能力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制约了治理队伍的战斗力。第三,治理队伍资源分配不尽合理。人员配置方面,城区多于县域,中心城区多于偏远城区,因人手紧张,削弱了社会治理应对能力。第四,专业人才不足。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如果不能配齐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才,不仅会导致部分工作处置滞后,而且也无法保证那些需要较强专业知识储备的工作能够高质量完成。严重情况下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阻碍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科技赋能不够充分
目前,*已经初步形成“网格化+数字化”治理格局,建成投用“一网统管”平台,全面实现城区网格员专职化,在科技赋能社会治理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距离智能化还有一定的差距。第一,数据信息共享存在难点。由于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存在短板,造成市域范围内跨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过程中产生不愿共享、不能共享等问题,从而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孤岛”的存在,一方面,提高了社会治理成本;另一方面,背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原则,不符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第二,智能化过程中存在监管难题。监管难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特定的历史条件与技术水平限制;另一方面,智能化以复杂的数据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为基础,极强的专业性也给监管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第三,对于技术公平赋能缺乏关照。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因为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老龄人口比例更高,这是市域社会治理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疫情期间,老年人出入扫码和居家网购等环节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反映出技术公平赋能有待改进。
(四)法治保障力度不够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先是依法治理。近年来,*在依法治市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是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还存在法治保障力度不够的问题。第一,地方立法未能充分开展。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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