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这一重要论述,指出了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定位,对机关党建提出了更高要求、确立了更高标准。近年来,**市司法局围绕机关党建职责定位,突出抓好三个“实”,将党建的“红色动能”有效转化为平台实体化运行的“持久动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质效,**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课题组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切入点,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通过深入分析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从而研究提出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对策建议,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进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探索实践
(一)筑牢“主阵地”,夯实组织基础。一是织密“一张网络”。围绕群众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行政争议调处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服务平台170个,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全部通过标准化规范化验收,7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被确定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实现“一个大门进来,多个窗口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坚持“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将支部建在窗口上,做到党员工作生活在哪里,党组织就覆盖到哪里,为公共法律服务注入红色动能。二是搭建“一个平台”。整合资源,积极搭建窗口党员管理服务平台。在窗口打造“红色驿站”、党员服务点、党群阅览室(图书角)等,标准化建设党员活动场所,在大厅、走廊、楼梯过道等地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党建文化墙、党建展示牌等,丰富党员教育培训和活动载体,通过硬件提档升级,提升党建工作活力,让党建工作更加接地气。三是配强“一支队伍”。选优配强窗口服务队伍,将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年轻党员推选到窗口党支部领导班子中来,加强对窗口引导员、讲解员培训,组织机关党员到窗口值班,开展“群众办事体验”等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三亮三创两服务”、岗位建功等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设置党员先锋岗1945个。
(二)用好“主抓手”,做实运行机制。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积极创建窗口“四强”党支部。创新开展“四个模范”“六个榜样”创建活动,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干部日常考核,与绩效挂钩,细化、量化加减分项目,树立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改作风、优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全系统7人获“国字号”荣誉,10人获省级荣誉。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在窗口安装群众满意即时评价器,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设立群众投诉处理和法律服务回访中心,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满意度调查和法律服务回访,扎实开展不满意“清零”行动,推动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23年,**市司法局被评为设区市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全市18个县均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先进县。三是创新学习机制。打造“法治阅览室”,创新设立“红色法治论坛”“青年研习小组”等平台,扎实开展“领导授课、干部受训”和“机关干部全员上讲台讲业务?以讲促学抓提升”活动,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制度,组织优秀青年干部赴深圳市司法局跟班学习,培养干部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谋、业务能干的综合素质,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一半以上干部职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擦亮“主窗口”,抓实工作成效。一是推进便民服务实践,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具体化。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落实司法行政便民利民惠民十条举措。加强便民暖心设施建设,设置取号机、休息区、党群阅读区、便民饮水点、自助打印区等,从细微处深化便民服务。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运用,推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全天候服务。2023年,全市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总量达21.5万余人次。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党建工作成效有形化。创新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优环境?帮企业?促发展”15条措施,探索“公证+破产”新模式,推行涉企法律服务“快办制”,大幅缩减办证时限,减免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服务费用,建立园区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惠企纾困法律服务“一站式”平台,通过行政复议监督为企业挽回损失近7亿元。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成效可视化。聚焦“依法找法,帮你想办法;用法靠法,帮你有办法”目标,积极打造“有法帮你”品牌**样板。全覆盖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上线“赣南公证”微信小程序,开启“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实现服务“零距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速度与温度。
二、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当前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还暴露出一些短板,如果不加以解决,机关党建实体化建设的“实”字就不能凸显,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一)有形覆盖仍有“盲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有3000多个,但已建立党组织的数量却只有1000多个,有的地方由于党员数量较少等原因,难以建立党组织。有的窗口服务人员多为聘用制,流动性较大,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党员管理难、开展活动难等现象较突出,党组织覆盖面不够广,党建工作难以有效覆盖。有的窗口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例如,有的窗口党支部长期没有发展党员,有的虽发展了党员,但由于发展对象多是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常出现考察期刚满便调走或离职的情况,党员后备力量不足,发展党员仍有瓶颈。
(二)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多数窗口由于窗口服务人员数量有限,兼职党务干部较普遍,多数党支部书记同时担任了窗口负责人,支部委员也都是窗口的业务骨干,由于一肩多职,承担了较多的窗口业务工作,时间、精力不足,造成“小马拉大车”,工作缺乏活力。有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年富力强、文化素质高的青年党员较少,年龄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偏低等因素制约了窗口党组织发挥作用。部分地方还存在支部委员分工不均、配合协调不够的情况,窗口党组织班子不够健全,功能与作用发挥不够。还有的地方党务干部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基层党务干部反映,参加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能力素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提升,对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难以适应。
(三)有效覆盖仍有差距。有的党员干部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实体化建设产生错误理解,存在“盆景式”思维,认为党建实体化建设就是建阵地、设制度、配人员、喊口号,阵地建设“重硬轻软”,发挥作用不多。有的对党建实体化建设缺乏统筹谋划,对如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等方面没有深入思考,功能定位不准确,只是机械式“复制粘贴”先进地区经验。有的没有因地制宜,将服务党员的功能有效融合,服务党员出现“虚对虚”“空对空”的现象。有的创新性、针对性不强,缺乏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元素,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党建活动需求。有的统筹协调、融合共享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党建实体阵地长期“闲置”。还有的党建实体阵地用而不“活”,对党员的服务和关心“缺位”,党员教育管理“地气不足”,活动载体不够新颖,内容枯燥、形式单一,缺乏创新,个性化不够足,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党员干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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