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协议名词解释,回购协议名词解释金融学

看过原文的,请直接看第5部分,添加了许多干货。

2013年前后,28岁的罗某只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产品部经理之一,月薪10000元,因为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研发上,几乎与外界没有交集。

在研究出一款创新型产品后,他找到了500万投资,出来创业了。

1,

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产品经理,摇身一变,成了创业公司的董事长后,他打交道的圈层,很快发生了质变。

他做产品经理时候的朋友圈,85%以上都不超过经理级别,95%以上都不超过总监级别,等他做了创业公司的董事长,他一年之后的朋友圈,95%以上都是总监级别的,80%以上都是总经理或者董事长级别的。

什么是风水?你身边人的认知段位,资源调配能力,他们每天跟你交流的是油盐酱醋,还是学习、创新、人才、商务合作,都是你很重要的风水。

这些董事长、总经理们,在喝茶或者喝酒的时候,交流的往往是如何管理好公司,如何监督好财务,如何引进或者留住人才,如何打开市场,他能够从中汲取到的干货价值,既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更是他个人的无形资产——即便公司倒闭了,这些还是他个人的无形资产。

可以说,这500万投资,彻底改变了他身边的风水。再拿相亲这件事来说吧,在他还是个与世隔绝的产品经理的时候,他还没有买房子,你给他介绍女朋友,条件非常好的,可能都不会给他相亲见面的机会;条件比较好的女孩,可能会跟他相亲见面,但最多把他当作备胎,而且还是备胎之一;而条件一般的,他又看不上。

等他做了创业公司的董事长,又有拿到500万投资的光环加持,身边人对他的价值评估体系,全部改变了——他从默默无闻、前途天花板明显的产品经理之一,跃变为圈子里冉冉升起的创业明星,投资光环的加持,让许多美女把他当作了潜力股,想着办法认识她,创造机会跟他约会,或者想跟他百年好合,或者想做他红颜知己,或者直接投怀送抱,先发生那么一点关系。

做产品经理的时候,遇到个美女跟他约会,往往是美女高高在上,他紧张得不知道说什么;等他做了董事长,遇到个美女跟他约会,慢慢就变成他高高在上,美女紧张得不知道说什么了。

他跟哪个才貌双全的美女喜结连理了,这500万投资功劳大不大?

2,

拿到投资之前,回趟老家,是坐飞机、坐高铁还是坐动车,他都会看看票价的差异;出去吃个饭,能不买单就绝不买单,买单为了抹去零头他会故意要发票,甚至在我结账的时候,他还会去帮我查看账单。

这样的斤斤计较,就显得小气,愿意跟他深度沟通从而发现他价值的人,当然会很少。

拿到投资之后,不管是去哪里,都是哪个最快坐哪个,从来不看票价,因为都是公司报销;出去吃饭,也会抢着买单了,要个发票,回去是公司报销,自己却能落下人情,何乐不为?能够让公司买单后,他本人结账时,也没见他再查看过账单。

逢年过节,从来只是发个短信问候的他,居然也开始大包小包的礼品向外送了,收到礼品的我们,感谢的是他这个人,而不是他这个公司,所以他在后来找我帮忙的时候,我往往尽心尽力。

因为有公司兜底,他变得大气,这样的他,是不是更受人们的欢迎,能够交到更多的朋友?他拿着公司的资源,打开的这些人脉圈子,即便公司倒闭了,这些人脉圈子还是他个人的。

那些年流行各种总裁班,年度学费有3万的,有6万的,有10万的。如果这个学费让他自己出,3000元都会让他肉疼、心疼、头疼。现在有了公司兜底,直接让公司交了10万元的学费,报了个最贵的总裁班。

最贵的总裁班里,讲课的老师有各行各业的创业精英,也有一些投资界的精英,同学们也都是公司营业额2000万以上的老板。有公司的10万元学费打底,他个人的见识、圈子、资源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这些既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更是他个人的无形资产。即便公司倒闭了,这些还是他个人的无形资产。

如果公司年利润50万,他是20%股份的小股东,却从公司拿出10万、20万去学习,去打点个人的关系圈,这算不算贪腐?这算不算公器私用?这算不算侵占公司资产?

一些商业类杂志和社团做人物专访或者创业之星的评选,明码标价,上封面几万元,头版多少钱,评个创业之星多少钱,他爽快地掏钱,花了公司的钱,成就了个人的名气,这里面为个人着想的成分,很可能大于为公司着想的成分。

3,

以前做产品经理的时候,他不负责采购,也不负责销售。做了董事长,很多原材料厂家都来找他谈合作了,他慢慢打通了上游的采购链条;很多行业内的管理人才登门应聘,他满满积累了行业内的人才资源;很多销售精英在他这里工作后,打开了一片片市场,这些客户到公司考察后,个个都想认识董事长,这些销售人才和销售渠道也慢慢沉淀到他手里。

等他掌握了销售人才和团队,掌握了企业的上下游供应链资源,又积累了个人的名气,升级了个人的圈层,有了更多可以调配的资源,当下的创业公司,就不再是他的轿子,反而成了他的负担了。

何也?

当他籍籍无名的时候,投资人给他500万投资,只给了他20%的股份。等公司赚钱的时候,他去谈新的投资,几个投资机构的负责人都告诉他,他作为企业创始人和灵魂力量,只有20%的股份,是不科学的,我们没办法投资。

你要想让我们投资你,有两个整改方向:第一个,跟你原有的投资人谈判,让他卖给你60%以上的股份,你控股80%,让你的天使投资人占股20%。第二个,你从这个公司退出来,我们投给你500万,我们只要15%的股份,让你占85%的股份。

罗总兴奋了,立刻找到天使投资人谈判,让天使投资人退股,你说人家能答应吗?亏钱的前两年,天使投资人扛着;现在公司赚钱了,你创始人的品牌和资源积累完成了,你就想让天使投资人无条件退还你60%股份,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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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使投资人不同意退出,罗总就再次发挥他的小聪明:公司是我经营的,赚钱亏钱,还不是全由我说了算?

只要我把公司搞亏钱了,你们看不到希望,自然会退出股份,或者把公司破产清算,关掉这个公司之后,我再找其他的投资机构,另起炉灶:管理团队,市场营销团队,上下游供应链渠道,产品研发团队,都在我这里,换个壳子经营,就把你甩得一干二净了!

第一步,他串通公司原有的经销商,联合成立了一个个销售公司,找人代持了30%-51%的股份(我们把他的创业公司命名为***公司)。比如产品的成本价是10元,原来经销商支付给***公司16元进货,***公司就可以赚6元差价。现在经销商把16元支付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截取3元利润后,只用支付给***公司13元——***公司的实际利润,就这样被罗总成立的空壳公司掏走了一半!

第二步,以学习和寻找市场机会的名义,频频参加各种高端聚会,参加各种培训讲座,赞助各种商务活动,让他个人忙起来,但都是花着公司的钱,给自己继续积累人脉,积累声望,等着公司亏钱的时候,快要倒闭的时候,再跟天使投资人继续谈判。

他一边消极怠工,一边掏空公司利润,仅仅用了一年时间,蒸蒸日上的创业公司,就从年利润200万滑落到年利润10万了。

他再次找天使投资人谈判,天使投资人依然不同意退出控股权,他就干脆破罐子破摔,把公司搞亏损了,最后到房租都交不起的地步,他又找到投资人:你们要么继续投钱给我,要么交出控股权,我来筹钱解决公司运转资金的问题。这两者都不答应,那就把公司倒闭吧,关了公司,咱们各走各路。

天使投资人又不是傻子,当然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又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没有办法,天使投资人就安排财务人员审查公司账目,结果发现有20多万的产品,去向不明,公司也没有收到货款!

投资人喜出望外,立刻拿着这个把柄,重新找他谈判:你要么把公司用心做起来,要么把500万退给我,不然我就拿这个证据起诉你,送你去坐牢!

罗总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做的账目居然还有漏洞,只好服软,但他还是不甘心只拿20%的股份,新的投资机构只愿意投资干净的新公司,不愿意借给他500万让他还给天使投资人,这让他左右为难,只好找我帮忙居中调解。

我设计了个方案,也说服了他的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可以退还60%股份给罗总,但是,罗总要支付500万来赎回这60%的股份;罗总现在没有这么多钱,可以分5年偿付,每年还给天使投资人100万(双方同意这个设计框架后,后续谈判我就没有再参与,细节上可能有调整)。

罗总在找我帮忙的时候,口头承诺我能够调解好他跟天使投资人的矛盾,说服天使投资人放弃控股权,他愿意赠送我5个点的股份。但真等到他们签订了谅解协议,罗总拿到公司控股权后,又反悔了,让我拿50万买这5个点的股份,我当然不可能在这样的人身上继续投资(帮他谈判,帮他设计方案,帮他做心理辅导,这些都属于投资),就一口回绝了他。

这种创业者,虽然有点本事,但是精于算计,没有感恩之心,自私自利,过河拆桥,他困难时跟你称兄道弟,只是想让你老老实实做他的垫脚石;等他真的飞黄腾达了,他也能找到各种借口,让自己心安理得地与你恩断义绝,甚至恶人先告状,到处说你的不是——就像他以前经常骂他原来的天使投资人算计他一样。

5,

看过上面的这个案例,我们再来回顾罗永浩和紫辉创投创始人郑刚的恩恩怨怨,就会发现有太多相似之处。

罗永浩之所以有那么多的流量,这跟郑刚等创投机构,投了他的锤子10几亿,究竟有多大关联?

罗永浩做锤子的时候,拿到这10几亿投资,有多少钱是花在给他打品牌、造人设、刷圈层上的?

罗永浩有没有跟亲戚朋友串通,像前文的罗总一样,成立利益关联公司,掏空公司利润?

罗永浩的人设既然是真还传,那他跟紫辉创投签订的回购协议,到了履约的时候,就应该真的回购这部分股份,这才是真正的真还传!黑纸白字在这里,你让别人投钱,约定了对赌条件,达不到就要回购这部分股份,这是你对投资机构的郑重承诺,也是黑纸白字立下的合同!如果你当时不签订这个回购协议,不承诺回购股份,这些投资人会把几个亿的资金投给你吗?他们投给罗永浩,就是相信罗永浩的这个承诺,相信罗永浩的诚信,而罗永浩呢?不仅迟迟不履行回购协议,还在电视节目中公开讽喻过投资机构,这是一个有担当、有品行的人该干出来的事情吗?

什么叫回购协议?企业在做股权融资的时候,会向投资人讲故事,亮***PP,一般要包含三个部分:第一个部分,过去业绩数据的成长陈述,以及公司的竞争优势分析;第二个部分,现阶段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发展机会。第三部分,融资的目的,是计划如何解决问题和把握未来机会的。

根据我的投资经验,有70%以上的 创业者,为了拿到投资,都会在第一个部分,就开始虚假陈述,编造财务数据,编造市场数据,甚至涉嫌诈骗。尤其是企业运营出现严重困难,急切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85%以上的创业者都会在这个部分过度弄虚作假,故意欺诈。

第二部分,现阶段的关键问题和重大发展机会上,这个环节就很有弹性,一般不涉嫌犯罪。比如你有100个问题,你只说3个无足轻重的,这3个都是事实,但那97个都不说,这就不算欺诈。未来发展机会,更不会有问题,蹭热点,赶潮流,为了吸引眼球,你说自己要收购苹果公司,收购阿里巴巴,最多让大家笑笑,但却够不上犯罪。

第三部分,融资目的,很多创业者是法盲,会在这个环节出问题,再度涉嫌欺诈犯罪。比如创业者欠了员工三个月工资,这个事情不说,融资时候说融资500万是为了开10家直营店或者分公司,双方还把这个写进投资协议里了,但创业者拿到500万投资后,直接用这个钱发放员工工资了,最后只开了3家店,这就是涉嫌欺诈。

而我接触的创业者,至少有50%的人,都会犯这样的错误,认为投资人的资金到了他的公司账户上,怎么花就是他的事情了,完全把投资协议放到一边,一旦投资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认真计较这笔投资款是否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使用时,创业者就会陷入被动,甚至可能被送入监狱。

我们继续说这个回购协议。

如果创业者讲完了故事,亮过了PPT,投资人对创业者提供的数据有疑问,对创业者能否实现发展预期有疑问,犹豫不决,可能投资,也可能不投资的时候,创业者会怎么办?

他们就会抛出回购条款,“相信我,我一定能实现这个目标,如果在约定的时间里,达不到我向你承诺的目标,我可以原价回购你的股份,并按照年化10%向你支付利息。”

比如你投资他10个亿,他用了1年,没有达到约定的目标,创业者就要筹集10亿本金,还有1亿利息,支付给投资人,将投资人手中的股份收回。

签订回购协议的主体,往往没有固定资产做抵押(有的话他直接向银行贷款融资,成本5%左右),投资人相信他这个回购承诺,往往是出于对他这个人的信任。

投资人看到创业者如此勇敢,就觉得他是有底气,有担当,往往会因为这个回购承诺,放弃内心的犹豫和顾虑,将这10个亿投资给他。

但是,有的创业者其实是非常高明的诈骗犯,早就算定了投资人的这个心态,之所以签订这个回购协议,根本就没打算真的回购,只是为了打消投资人顾虑,把这10个亿骗到手!等他把10个亿抢着花光了,转移了,掏空了,约定的业绩指标没达到,投资人要求他回购,他公司只剩下空壳子了,拿什么回购?你去起诉他的公司,他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都没钱了,当然不能履约回购协议了,你拿他怎么办?

投资人看创业者爽快地签订回购协议,就觉得安全了,这跟普通人把钱放到投资担保公司拿利息,没什么本质区别——轻信和贪婪,是做投资的两大禁忌,很遗憾,我刚做投资的前两年,这两个错误都犯过,所以才对这个理解得更深刻。狡诈和阴狠,是穿着创业者伪装的骗子们的两大杀器。

所以,有些投资人在创业者承诺签订回购协议的时候,都会让创业者签订个人连带担保责任,也就是你没有完成约定指标,公司也被你玩破产了,你个人还要对这个协议承担担保责任,完成履约责任。这就进一步约束了创业者,进一步规避了投资人的风险。

你以为这样做了,那些骗子本质的创业者,就拿你没办法了?那你就too young,too simple了!

创业者可以跟太太假离婚,然后找个正当的理由,把财产转移给老婆和孩子——比如他故意找个小三,被他太太发现了,起诉离婚,大量财产剥离,只给创业者留个企业做壳子,作为行骗的道具。

他即使爽快地跟你签订了回购协议,还爽快地签订了个人连带担保责任,那又怎么样呢?他把公司玩破产了,就等着你起诉呢!他什么都没有,你找律师起诉,10个亿的标的,诉讼费就要几千万,你愿意出吗?出了也没用啊!你是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怎么办?你再进一步,让他个人签连带担保责任,让他妻子也签订连带担保责任,是不是就安全了?

只要创业者存心骗你,你这个办法也照样会入坑!比如他早就看他妻子不顺眼了,他在外面有了小三小四,而且有了孩子,你让他妻子签订连带担保责任,他是完全不在乎的!等到10个亿到手,他让他小三小四成立上下游关联公司,向公司供应原材料可以套利,成立空壳销售公司,把原有经销商的订单送到空壳销售公司也可以套利——只要他想,他就有太多办法把这10个亿花掉的同时,让小三小四或者他的兄弟们赚上1亿,甚至2亿!

所以说,投资人投项目,本质上是投人,这句话的内涵太深了,深到你没有入局,根本不可能看到底。

当然,我写这篇文章,并不是说罗永浩一定像我文中的“罗总”一样小家子气,也不是说罗永浩在签订回购协议的时候,就早知道自己不能回购,更不是说他在签订回购协议的时候,已经铁了心违约,我只是拿我过去的投资经验和教训,来分析罗永浩与郑刚的争议,来分析罗永浩的回购协议的本面目,有哪几种可能,也给紫辉创投的董事长郑刚,提供一些反驳罗永浩的思路。

我刚刚做风险投资的时候,也犯过轻信创业者人品或人设或者回购协议的错误,后来见识的创业者多了,栽的跟头多了,就开始对人性有了敬畏心。尤其是遇到“罗总”这样的创业者多了,投资的胆子越来越小,投资时候对创业者的要求就会越来越苛刻。

现在我得出的投资结论,就是在交朋友的时候,你要把每个人都假定为好人;但是在投资出手之前,你要把每个创业者都当作一个骗子,再去考察他是否在骗你,同时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他真的是骗你,你投资出去后,有没有八成把握把这个钱收回来?如果这个钱收不回来,你能接受这个事实吗?问过这两个问题后,如果答案都是确定的,我才会选择出手。

希望这个故事,还有这些教训和经验,能对更多的投资人有启发,敬请点赞,点个在看,或者转发分享给你身边可能需要的朋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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