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ROWD_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
《乌合之众》
翻译也是绝妙。
在弥补了许多心理学相关基础知识的现在,好像才有那么点看懂《乌合之众》的意思。
时间已经过了6年,6年。
刚刚理清了一个很重要的思考:本书内容只是本书作者勒庞的一个个人化的思考,并不能代表观点的正确,只是给我们提供一个理解问题的新角度。
可悲的是,细想之后我会选择认同。毕竟,挖空脑袋找出的某些个例并不算什么。阅读关注的应是大方面,而具体问题才需要具体分析。阅读本身带有思考就好。
为什么群体常做出一些愚蠢的决定,或是选择‘盲从’呢?
因为对于群体来说‘法不责众’,对于个人来说,过去的教育与趋同的本能都会对Ta有所约束,尤其是个人还必须为Ta的行为承担法律和道德上的责任。
‘自己担责,还不如随大流’
可是,当你已经放弃自己的独立意志来选择避免承担责任时,结果真的会是你想要的么?
值得思考。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中庸?’嘿,那可全是借口,且错误理解了‘中庸’。
书籍:《乌合之众》
心得来源:第一卷 第一章 1_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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