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振宝
物业管理是社区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的重要基层课题,是保障民生福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近年来,我区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面加大力度,但因物业管理观念落后、物业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由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引发的社会治理问题日益凸显。2020年5月1日起公布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北京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进入“法治时代”,成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制度遵循,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按下“快进键”。考虑到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在城建环保领域的重要性,我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指示,将我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确定为年度专题调研内容之一。现将2020年我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情况和有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基本情况
(一)居住小区总体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居住小区469个,建筑面积4884.23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440个。其中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431个,涉及物业服务企业183家,建筑面积4813.82万平方米;未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38个,建筑面积70.41万平方米。
(二)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情况
我区共有市属物业服务企业23家,在管小区44个,建筑面积656.73万平方米;区属国有物业服务企业10家,在管小区37个,建筑面积331.48万平方米;镇属物业服务企业18家,在管小区62个,建筑面积844.83万平方米;其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132家,在管小区288个,建筑面积2980.78万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收费情况
上一年度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平均物业收费率66.24%,排名前三的镇街是瀛海镇(96.07%)、亦庄镇(90%)、黄村镇(79.16%)。按小区性质来说,2019年回迁房性质小区收费率为77.74%,商品房性质小区物业收费率为67.32%;按物业服务企业类型来说,镇属企业收缴率为83.91%,其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率为74.28%(其中市属企业收费率69.32%),区属国有企业收费率为57.59%;产权单位收费率为19.32%。
(四)现阶段物业管理工作成效
为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物业管理问题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面摸排,建立上下联动、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专班积极推动基层创新治理,形成以专业化物业管理为主,产权单位管理或居民自管为辅的物业管理模式,试点推行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有效缓和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居民更加安居乐业。
1.推行党建引领的物业管理模式
我区在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正式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形成由政府主导、党委领导的,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多方参与的协商共治新局面。目前,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共190家,其中已有70家建立党组织,有效加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指导监督。例如,林校路街道落实党建引领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工作模式,已有22家物业企业成立党支部,对不符合成立党支部条件的物业企业将采取成立联合党支部、明确联络员的方式,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在党组织的引领之下,依法依规引入物业公司,定期组织召开物业管理推进会,以“居民自治社区党组织”的形式进行服务管理。通过入户走访、解忧排难等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2.全力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
《条例》对我市居住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组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业委会(物管会)的运作提供细致可行的制度保障。为落实《条例》内容,区住建委全力推进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指导镇街依法依规加快推进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落实法定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制度要求。截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业委会(物管会)267个,业委会组建率达到60.7%。《条例》实施后新成立业委会(物管会)218个,其中业委会167个、物管会51个,新成立业委会数量排名全市第一,其中业委会比例达76.6%。
3.创新自治自管、物业咨询等多元管理模式
为有效破解多种类型小区治理难题,我区坚持“党建引领、民生导向、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三无”社区、回迁小区、多产权单位小区、超大社区等不同类型小区,积极探索区域化、多元化物业管理模式,打造“物业超市”。西红门镇金华园丁区通过党建引领社区自治,加强居民议事参与度,引导居民共商共治。组建物业联盟,制定工作细则,统一专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入社会企业,破解无物业管理难题,实现社区范围内资源高度整合;清源街道枣园尚城通过物业咨询的形式引入“职业经理人”团队,先尝后买,切实改善社区环境,赢得居民认可,强化物权导向,倡导“谁的权力谁付费”,物业费收缴率得到有效提升,真正实现社区物业精细化管理。
4.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有机更新
为充分利用居住小区闲置的空间资源,我区与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合作,利用社会资本反哺社区规划建设,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选取清源街道枣园社区和兴丰街道三合南里社区,进行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有机更新试点。试点以愿景集团为“设计师”,建立社区基本情况台账,征求居民意见,摸清居民诉求,优化改造方案,合理规划布局,制定立体停车、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提升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将社区锅炉房、配电室等闲置空间,改造为活动室、儿童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和连锁商业服务配套,推动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和群众生活便利度有效提升。
5.加大居住小区执法检查力度
2020年是大兴区物业管理专项执法年,区住建委按照“一月一专项”工作计划,开展针对公开公示、履约服务、突出问题、防疫生产安全等项目的阶段性专项执法,截至目前共查处物业违法案件61件,罚没款22.1万元,责令整改18件。
二、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管理缺乏系统的分类指导
全区居住小区主要包括商品房、保障房、房改房、老旧小区、回迁小区等类型,物业管理主体有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开发商等多元管理主体。目前虽然已有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创新,但对于分类型和综合类型小区,“适用什么模式”“该怎么管”“由谁来管”等问题还缺乏精准指导,导致各自为战,未能形成体系。例如,林校路街道车站北里小区,小区内单位住宅由产权单位管理、商品房由开发商和物业服务公司分头管理,由于各主体权责边界不清、协调难度大,导致相互推诿、纠缠不清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物业服务水平普遍较低
目前,我区190家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为36.8%,在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有待提升。从物业服务企业制度自身来看,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专业技能不高等问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难以满足业主需求。再加上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公共收益及费用支出不透明,业主以此拒缴物业费,致使物业频频更换,或者无人接手管理,形成恶性循环。同时,物业费收缴率低、调价机制缺失等问题突出。全区大部分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用低于每月1元/建筑平方米,物业公司为维持日常运营,往往采取减少人员、项目外包、降低服务标准等措施,导致服务质量不高,加剧了与业主的矛盾。
(三)业主参加物业管理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部分物业管理呈现业主诉求期待高与参与度低并存的特点,部分业主的消费观念滞后,对物业管理的有偿服务还不适应,思想观念还习惯于单位负责管理和无偿接受物业服务。而且这种观念的落后还表现在对物业管理企业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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