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
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
(一)石材业污染治理.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三)加强河道乱堆乱建治理.要规划与整治齐抓并进,通过有计划的河道整治,实现河道岸线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1、防洪岸线规划.要于7月份完成防洪岸线规划,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流域的防洪总体布局,并分步实施重要防洪段堤岸建设,清理规划治导线内占用河道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2、河道侵占治理.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今年重点整治溪口至石横牛角厝、油车溪桥至江都、油车溪桥至乔美林口洋等三个河段,并依次分步整治,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沿线占用河道建厂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责令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坚决给予查封直至取缔.
整治步骤:
整治时间从3月20日—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
成立工业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洪昭勇担任,林进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挂钩村领导及水利、土地、环保、村建、林业、警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领导协调实施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及完成时限;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支持和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工业区整治办设立举报电话.
(二)重点整治阶段(4月1日—9月30日)
1、自查自n(4月1日—4月30日).组织力量按照河道整治内容,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于4月10日前完成台帐.对在调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治通知书,限期整改.
2、联合执法(5月1日—9月30日).督促违规企业抓好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经济处罚或强制清除.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要组织力量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整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迎接县整治办的评比验收.要认真总结,分析不足和困难,研究对策及建议,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保障制度:
1、加强组织,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村主任为村辖区范围内河道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的内容,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抓好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业区管委会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林墩河道整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防止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要重点打击侵占河道的“钉子户”,建立整治目标责任制,限定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违法企业整改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河道两旁及河道内的卫生清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各村从财政卫生经费中支付,鼓励各村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势,筹集卫生经费,区财政给予一比一的配套补助,其它整治项目由管委会及村委会共同承担.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在主要路口设置标语口号、保护的标识性警示牌,切实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的意识.要对个别违法侵占河道的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大张旗鼓地开展警示教育,提高震慑力,并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出“大整治、严管理”的浓厚氛围.
篇二:河道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篇三:河道内垃圾集中清理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要实现两大目标:一是全面清理目标.在“攻坚月”中,各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所有河流的河道内垃圾进行全线排查,彻底清除河道内历史积存和近期堆放的各类垃圾;二是全面建立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目标.“攻坚月”中,各行政村、社区都要建立稳定河道保洁常态化机制并接受核验.
二、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范围是街道辖区.重点推进村屯、城区等人口相对密集河段以及路边、桥边等易产生垃圾倾倒河段的全面清理.
三、主要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为依据,对全街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柴草垛以及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全面建立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
四、组织实施
按照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要求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地河道内垃圾清理和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责任.各街道级河长是负责河道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村及社区级河长具体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
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专项行动中负责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工作协调、成果验收、问责建议等工作.
五、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攻坚月”专项行动包括河长专项巡河、垃圾集中清理、保洁机制建立、总结验收、问责建议等五个步骤.
(一)专项巡河阶段(20xx年10月1日—5日)
各街道级河长要组织各村、社区级河长,对责任河流开展一次“以走为主”的彻底徒步踏查,对所有存在历史积存垃圾及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挖掘残存垃圾死角,采取“一堆一照”方式,建立河道垃圾台账,并在台账中明确清理目标、清理责任、清理方式、清理时限.街级河长要对照台账与清理责任人签订限期清理责任状. (二)集中清理阶段(20xx年10月6日—10日)
本阶段,各村、社区垃圾清理责任人要按照街级河长指示,组织河道保洁员,对照台账逐一对新老河道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行动中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尽量减少沿河群众向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要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要留存垃圾清理相关记录和影像资料备查;要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禁止并清理河道内及堤防上的柴草垛.
(三)机制建立阶段(20xx年10月11日—15日)
在全面彻底清理河道垃圾的同时,各行政村、社区要同步建立切实可行、覆盖所有河流的常态化河道保洁机制.已经落实保洁机制的,要完善协议或合同的签订,拨付必要的保洁经费.坚决杜绝名义上落实了保洁员,而实质上无协议、无合同、无经费的虚假保洁.以聘用保洁员方式开展河道保洁的,要与保洁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不同季节保洁标准、保洁频次、保洁员工资额度以及劳动保护等内容;以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河道保洁的,要签订服务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和服务标准.
(四)总结验收(20xx年10月16日—25日)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要对全街河道垃圾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档案整理、情况总结.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将在10月20日—23日,对全街开展“攻坚月”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工作由街道河长办会同党建办人员组成现场验收.10月25日前,正式行文报请市河长制办公室验收.
1.现场验收.重点检查河道垃圾清理实效.全街范围内的“攻坚月”专项行动现场验收覆盖各行政村和城区的9条河流.每个行政村、社区选取河流(河段)检查,以“沿路走、遇河停”方式进行全面巡查,对河岸附近村屯段进行重点核查.
2.档案验收.重点检查河道垃圾常态化保洁机制建立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村、社区级河长履职资料(含“攻坚月”内村级河长专项巡河记录表,河道垃圾清理记录);垃圾清理类资料(含垃圾清理相关记录、影像资料、宣传动员资料、违法行为查处资料);保洁机制建立资料(含所有保洁员名单、保洁员协议、保洁合同、保洁经费落实文件、保洁经费到位与拨付凭证等).
对河道内垃圾清理彻底、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有效建立、失职村、社区级河长问责全面到位的行政村,验收成果作为街道对各行政村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问责建议阶段(20xx年11月1日—5日)
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开展所验行政村“攻坚月”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垃圾清理不彻底、河道常态化保洁机制未建立或未有效发挥作用,影响街道河长制全面工作的村、社区级河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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