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方案》
要求,结合我省住建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狠 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 条铁办法”落实落地。坚持抓当前与谋长远相结合,抓整改 与提能力相结合,抓排查与重治理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 突出 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燃气、桥隧、市政设施运 行、污水垃圾处理、城乡房屋,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 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 加大排查整治力度。要注重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的工作 作风、 “想深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的工作方法,全 面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精准排查事故隐患,落实防范化解措
施,确保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二、 专项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两个清单”为 抓手,推进住建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切实提 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
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七个一次”工作要
求,参照《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 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每个月至少带班检查1 次安全生产 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 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情况并组织专题研究;每半年至少组织1 次安全生产应急 救援演练。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 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及工作 部署会议;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1 次安全生产工作 述职;组织签订1 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至
少组织1 次安全生产知识专题培训、带头讲安全生产辅导课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湖北省住建行业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住建行业企业生产安全 管理体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 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加强履职监督考核,做到管业务必须
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
3.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全面辨识住 建行业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 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开展风险评估,确定安全
风险等级,建立作业现场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空间
分布图、重大危险源、风险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
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有效管控风险
4.全面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
要学习掌握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整治重点
(住建领域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详见附件2- 7)。企业负责人组织研究部署开展自查自改;组织细化企业
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惩制
度,发动全员积极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及
时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要建立 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录入省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信息化统计系统,对一般隐患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 停工整改,决不“带病运行”。要建立企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排 查、整改、复查和报告制度,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必
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切实提高隐患排查
和整治质量
5.组织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电气焊 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 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 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接设备进行 全面安全检查,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 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 次全面排 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
业岗位上岗作业。凡招录不具备作业资格人员从事
特种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律按照法律法规上限顶格处理。
6.组织对外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 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外包、分包等情况组织开展1 次全 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 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不清,是否对安全风险较大的外包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作 业前是否对承包单位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外部队 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 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分包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发现
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其他重点危险作业专项整治。要周密辨识受 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污水处理作业、检维修作业、 建 (构)筑物拆除作业、装卸作业风险,重点整治是否严格履 行审批程序,以及重点危险作业提级审批情况。在开展危险 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护,做好“三个确认”:确认现场 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资格、身体状况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 情况,确认安全防范设备、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情况,确认统
一指挥和管理人员,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8.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依法推进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标
准化,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
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 企业达标建设,强化运行过程中动态变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事 故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每年组织开展 1 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 次),加强演练评估, 查找风险识别、先期处置、隐患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所
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加强预案管理,
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 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 措施,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
切实提高住建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
1.坚持严格执法倒逼责任落实。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突 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 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 软虚”,通过指导帮扶和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加强助企纾困,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组织 专家团队做好企业指导服务。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 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 找准薄 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推动完善并全面落实双
重预防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各地住建部门 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 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 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
治水平
3.聚焦重点推进隐患整改落实。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 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 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 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 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 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
代管、罚而不管
4.加强部门之间执法联动。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 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优化组 织方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根据监 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及时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 停 工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
接等典型执法案例
5.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地住建主管
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
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 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 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组织开展 执法人员“破冰提能”专项行动。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 制度”,执行“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提
高执法效率,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6.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各级住建
部门要对住建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
将“两个清单”作为安管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逢查必
考”“逢查必核”,安管人员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提请或建议 有关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对住建行业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核查,
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
7.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标 准化企业动态监管和抽查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强化重大安
全风险隐患的管控
8.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支持住建行业企业强化安全生 产领域技术研发,引导和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高效可 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与产品,提高科技保障水平。在建筑 施工、隧道施工、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领域大 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深入开展 “机械化 换人、自动化减人、信息化少人、智能化无人”行动,推动跨 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引导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
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
设,提升预警监控能力。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全省安 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制度,助力建筑施工生产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9.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建 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 谁 负责”,对明明有问题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 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三、 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 重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细化和大力宣传排 查整治工作重点及要求。在省厅排查实施方案基础上,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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