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实施方案(6118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以优良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全市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动员大会部署安排,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做出的“纪检监察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以党性立身做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谨慎用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重要指示精神,以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为目标,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关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教育整顿,坚持统筹推进、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坚持教育为主、警钟长鸣,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全面检视、精准纠治纪检监察干部作风顽疾,在作风建设上走在前、作表率,以最严格的自我约束和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二、整顿重点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聚焦履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职责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查摆和整顿以下六个方面作风问题,重点破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高
1.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不及时、不深入、不透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有待提高。
2.对“两个维护”的政治内涵理解不深刻,对开展政治监督的规律特点、方式方法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把握不准,影响政治监督工作实效。
3.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到位,审查调查政绩观出现偏差,未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缺少对办案重点、节奏、效果的统筹把握。
4.重办案轻监督、重执法轻执纪、重速度轻质量,没有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日常监督不精准,政治监督走过场。
5.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图省事、走捷径,对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审查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未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请示、报告或报备,以及在请示、报告或报备中不认真、不规范、不严谨。
(二)斗争精神不足
6.党性原则不够坚强,面对错误认识、言论、倾向辨识不清、不敢斗争、不会斗争。
7.监督执纪执法存在畏难心理、好人主义,遇到矛盾和困难绕着走,发现问题不发声,监督不求实、执纪不敢严、问责不碰硬。
8.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监督方法手段不多,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意识不强、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监督检查报告笼而统之,不能见人见事见细节,对业务问题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缺乏较真碰硬的胆识。
9.对在监督执纪问责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感到心里没底,不会用、不愿用、不敢用。
(三)法治思维不够
10.抓深化规范化建设主动性不够,没有把法治化、规范化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没有及时总结提升为制度成果。
11.没有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取证不规范、文书不规范、执行不到位,措施使用中存在冒险主义、侥幸心理、“打擦边球”等不良现象。
12.审查调查规矩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不强,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材料没有严格遵循监察执法规定和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案件证据链条不完整,给案件质量留下隐患。
13.不重视案件质量,没有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等质量责任层层明确到人;审查调查挤占审理时间,没有严格按照规定保障案件审理时限。
14.审查调查理念和方式方法出现偏差,没有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不善于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审查调查对象真心认错悔错改错,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15.安全底线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16.抓“走读式”谈话安全措施不实、工作不细,谈话前,了解掌握谈话对象情况不全面,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谈话中,研判谈话内容及案情变化不及时、不精准;谈话后,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不严格,接送和跟踪回访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责任意识不强
17.对待工作标准不高、细致认真不够,对政策理解不透、把握不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工作粗枝大叶,不深不细不实;对各类文书、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不严,层层把关、层层失守,甚至只签字背书、不严格把关;对案件质量、文稿质量通报和绩效考核中发现或指出的问题,不以为然,屡错屡犯。
18.对被监督部门单位政治生态调查研究不够,对监督对象底数不清、问题不明、研判不准,监督重点不够突出,廉政风险点没有扣准,监督成效不够明显;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事实和性质认定不准、政策法规适用不当、执纪执法尺度不一、处理畸轻畸重。
19.对抓好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不注重挖掘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不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不注重弥补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20.文风会风不实,发文搞隐形变异、明减实不减,发文篇幅过长、简单照搬照抄、内容虚泛空洞;会议重传达要求、轻落实举措。
(五)能力素质不高
21.学风不浓,心浮气躁,静不下心来读经典、学理论,集体学习形式单一、照本宣科;个人学习浮光掠影、浅尝辄止,对党的创新理论学得不深不透,把握精神实质不够精准。
22.理论联系实际的自觉性不强,较少结合正在做的工作探求规律,结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对策,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的效果不够理想。
23.“本领恐慌”问题比较突出,对所监督领域的专业知识学习储备不足,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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