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居民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的调研与思考
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得到贯彻落实的领导核心,是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团结带领社区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领导核心。要坚持好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把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打牢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要站稳政治立场,以人民为中心。要履行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要彰显政治特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武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一、社区治理过程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的重大意义
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社区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战斗堡垒,承载着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任,必然要求坚持党的政治属性,彰显党的政治特征,完成党的政治任务,发挥党的政治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当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了新的判断。矛盾的转变反映出当前人民群众在需求侧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内容变得更为迫切。正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所指出的:“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和组织形态深刻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不断提升党的城市工作水平。”作为“使命型政党”,“党必然要推进自身建设和功能调适,使自身结构功能更加契合执政的外部环境。将党的领导优势和制度效能转化为国家治理绩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让人民获得真切实在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因此,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使命,也是衡量党组织自身建设质量高低的标准,二者共同构成了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的关键因素。社区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体现,是城市中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城市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社区党组织战斗力强,社区治理有效,人民群众就会通过社区党组织的有效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这种政治认同事实上是对党的领导的高度认同。因此,《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把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重大意义成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最准确的诠释。
二、社区治理过程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的现实困境
在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党组织自身建设质量是政治功能能否增强的关键。从当前社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来看,大部分党组织自身建设是能够适应基层治理现实需求的,但也存在很多的困境,这些困境集中表现在制度设计、治理主体、参与要素等方面。
(一)部分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存在一定的阻碍
部分社会主体的认知偏差导致协同阻碍。正确的认知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前提。就社区治理而言,正确的认知包括什么是治理,作为特定主体的“我”应该在治理中扮演什么角色等。一方面,部分社会组织对自身定位存在认识偏差。当前,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关系中依然较多地呈现出“依附型关系”,一些社会组织认为既然是政府购买的服务,那么就是在为政府办事,是为了完成政府交代的任务。在这种社会认知下,部分社会组织在具体的组织行为、参与模式和活动目标等方面就偏离了正确轨道。“社会组织的服务目标从满足公众需求转移到了满足基层行政需要,成了街乡和社区的‘工作助手’,只要其能配合街乡完成交办的工作,在下一年的申报中又可以持续获得项目。”这种情况下,社会组织的组织功能和服务业务方面受到一定的局限。
“社会原子化”导致部分城市居民出现社会认知偏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形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一点就是许多人脱离了单位的约束,呈现出“社会原子化”状态。所谓“社会原子化”,是指由于人类社会的社会联结机制和中间组织的解体或缺失,而产生的个体孤独、人际疏离、道德水平下降和社会互动失范的社会总体性危机。在以单位制为特点的生活状态下,单位几乎是全能的存在,基本满足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以及精神生活的所有需求。单位制解体以后,原来单位所承担的很多职能推向社会,很多事情不得不自己亲力亲为,时间资本就成为城市居民的一种稀缺资源,也成为城市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必然考量的重要成本。有一种现象能够很好地诠释这一问题,就是能够有效参与社区活动的大部分是老年人,部分中青年阶段的城市居民对于治理活动往往只是形式上的“参与”,或是不参与。还有部分居民怀有“搭便车”的心理,对社区治理更多停留在心理层面,对于社区存在的问题也能及时发现,也渴望被及时解决,但是自己并不会将这种心理的不满转化为参与社区治理的实际行为。实际上,这些居民没有认识到社区治理的参与者与治理成果的享有者是同一主体。
复杂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冲突导致协同阻碍。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环境中,各个利益主体都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所谓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找到较好地将不同主体的不同利益诉求达成一致的有效机制;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是指这样的机制得到各个利益主体的高度的认可,并且确实呈现出了良好的治理结果。当前,在社区治理中,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等是主要的利益诉诸主体。理论上来讲,几大主体的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事务颇为庞杂,而且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信息获得差异、认知差异、个人素质差异等实际情况,同时部分基层政府乃至基层党组织在调节利益冲突、调适利益关系的过程中依然存在态度恶劣、行为粗暴、思路简单和方法刻板等问题,导致在具体治理实践中,出现利益相互冲突的情况。此外,人们受到个人利益至上观念的普遍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不同主体利益冲突的诱因。在此观念影响下,人们参与公众活动的标准是看对个人有没有实际的好处,如果这种好处不是直接的、显而易见的,那么居民就会选择不予理睬。这实际上是工具理性泛滥的后果。“一个分裂的社会是一个其成员越来越难以将自己与作为一个共同体的政治社会关联起来的社会。这种认同之缺乏可能反映了一种个人利益至上主义的观念,而依此观念,人们终将纯粹工具性地看待社会。”这种对外部事物的工具性思维,导致部分“趋利避害”“精致利己”等错误观念在城市社会中找到了市场,部分城市居民更趋向于追求自身利益。这种个人利益至上的观念和行为与共建共享共治的社区治理观念完全相悖,同时为社区基层党组织调节利益关系、调适利益冲突提出了亟待破解的难题。
(二)一些治理要素处于高度离散化状态
A总书记指出,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就在社区。社区作为居民的自治组织,一直以来都扮演着连接政府与社会的桥梁作用。基层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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